8月2日起!貴陽一地出租車計費即將調整

  • 商洛在線
  • 2023-08-01 09:05:11
  • 來源:清鎮市人民政府網

清鎮市人民政府網日前發布《出租車計費調整及規范經營行為告知書》,詳情如下↓↓↓

廣大市民朋友及巡游出租車駕駛員:

隨著清鎮市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為了清鎮市巡游出租車市場健康發展、提高巡游出租車駕駛員的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清鎮市發展和改革局、清鎮市交通運輸局嚴格履行成本調查、價格聽證等政府定價程序,結合清鎮實際,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建立市區巡游出租汽車油價——運價聯動機制及對運價結構進行調整,于2023年8月2日起施行。現將相關事宜告知如下:


(資料圖)

一、運價調整及運價——油價聯動機制

1.起步價:白天(06:30—22:00下同)7元、夜間(22:00—06:30下同)10元(白天、夜間所示時間下同),起租里程:3公里。

2.車公里單價:白天1.60元/公里,夜間2.0元/公里,白天3公里以上5公里以內每行駛500米跳表0.80元,5公里以上每行駛500米跳表1.20元;夜間行車3公里以上5公里以內每行駛500米跳表1.00元;5公里以上每行駛500米跳表1.50元。

3.低速行駛費:時速低于12公里/小時,白天等候3分跳表0.8元,夜間每2分30秒跳表1.00元。

4.返空費:超過5公里后每車公里單價加收50%返空費,白天2.4元/公里、夜間3.0元/公里。

5.過路過橋費:由乘客負擔。

6.當燃料(甲醇)加權平均價格達到或超過4.29元/升以上、92號汽油市場價加權平均價格達到或超過8.19元/升以上時,征收1元燃油附加費(以行業主管部門公告為準)。

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遵章守紀、文明服務,切實規范經營行為:

1.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超出許可的經營區域的,起訖點一端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2.保證營運車輛性能良好;

3.按照國家相關標準運營服務;

4.不得將巡游出租汽車交給未經從業資格注冊的人員運營;

5.車身外觀整潔完好,車廂內整潔、衛生,無異味;

6.座套、頭枕套、腳墊齊全;

7.計程計價設備、頂燈、運營標志、服務監督卡(牌)、車載信息化設備等完好有效;

8.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9.根據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視頻等服務設備;

10.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11.主動協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12.不得在車內吸煙,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13.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并按規定擺放、粘貼有關證件和標志;

14.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15.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搭載其他乘客;

16.按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執行收費標準并主動出具有效車費票據;

17.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文明禮讓行車。

三、巡游出租汽車乘客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

2.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

3.不得向駕駛員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

4.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破壞車內設施設備;

5.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車的,應當有陪同(監護)人員;

6.遵守電召服務規定,按照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乘車;

7.按照規定支付乘車費。

四、巡游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1.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或者計程計價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

2.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3.駕駛員因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

五、監督舉報

請廣大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文明經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為廣大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同時,請廣大市民朋友在乘坐巡游出租車時遵守相關規定,并監督巡游出租車駕駛員遵章守紀行車。如您在駕駛或乘坐清鎮市巡游出租汽車過程中發現巡游出租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請致電清鎮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進行舉報,聯系電話:0851-82622236。

一審:武淑

二審:湯成偉

三審:李蓓

標簽:

?

推薦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