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政策20問

  • 商洛在線
  • 2023-06-25 17:11:18
  • 來源:商洛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商洛市教育局《關于切實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幫助廣大初中畢業學生和家長準確了解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政策,現就有關問題予以解答,未盡之處請詳詢各縣區科教體局。

1.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管理要求是什么?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繼續實行縣區申報、市級審批、省級備案、一次性下達。各縣區根據轄區內初中學校畢業生數量和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條件、辦學規模,以校為單位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嚴格落實班額不超過50人要求,杜絕高一年級新增“大班額”。

2.定向招生計劃和填報條件有什么要求?

答:各縣區要將優質普通高中(省示范、省標準化高中,含民辦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并重點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

填報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須是有定向計劃的初中學校中,本縣區戶籍、本校學籍且實際就讀均連續滿3年的應屆考生,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

定向生錄取,按照填報定向志愿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計劃錄滿為止。

3.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要求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特長生納入統一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數不得超過本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具體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商洛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教發〔2023〕51號)要求執行。

4.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要求是什么?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屬地招生、公民同招”,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嚴格按照審批的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同步招生。

除商洛中學外,市內其他普通高中只在本縣區招生,均不得擅自跨省、跨市、跨縣區錄取學生。2023年商洛中學在商州區外六縣招生人數不超過50名,每縣招生人數最多不超過10名。

5.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是什么?

答:全面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合格等級及以上者才具備參與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6.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有哪些,相比2022年主要變化是什么?

答: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共14科,滿分860分,具體計分科目為:九年級10科72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80分、化學60分、道德與法治80分、歷史60分、體育與健康60分、物理實驗操作10分、化學實驗操作10分),八年級4科140分(地理60分、生物學60分、生物學實驗操作10分、信息技術上機操作10分)。與2022年相比,將八年級學業水平考試的4科140分計入了錄取總分。

7.2023年商洛市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資格的學校有哪些?

答:2023年,商洛市共有16所普通高中學校具有招生資格,分別是:商洛中學(省級示范高中)、商州區高級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商丹高級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商洛秦韻高級中學;洛南中學(省級示范高中)、洛南縣第二高級中學;丹鳳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商南縣高級中學(省級示范高中)、商南縣鹿城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山陽中學(省級示范高中)、山陽縣第三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山陽縣漫川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山陽縣中村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鎮安中學(省級標準化高中)、鎮安慧源學校(省級標準化高中);柞水中學(省級示范高中)。

8.商洛市高中招生錄取的組織形式是什么?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繼續統一使用商洛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實行計劃、報名、錄取、學籍一體化管理。

全市統一組織安排、統一招生范圍、統一招生方式、統一各階段招生時間,實行平臺同步報名招生,市縣區教育、招生部門協同推進、分工完成。

按照政策優撫、特長生、定向生、統招生的順序依次進行錄取。商洛中學在全市范圍錄取批次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縣區內錄取批次由各縣區科教體局組織實施。

9.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成績達到報考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應屆考生,在全市規定時間內登錄“商洛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一次性填報普通高中志愿。

志愿分兩個層次:一是全市錄取志愿(非必選項)。除商州區外,其余六縣成績達到本縣縣中錄取分數線的應屆考生可選填商洛中學,填報商洛中學未被錄取的應屆考生不影響其填報和參與在本縣普通高中錄取。二是縣區錄取志愿(必選項)。成績達到報考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應屆考生,應選擇填報報考縣區內的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建議考生將所有可選擇的普通高中志愿學校全部都填報上。

體育、藝術特長生可根據報考項目在報考縣區所有項目一致的學校中選擇填報平行志愿。

符合定向生報考條件的應屆考生可填報1所報考縣區內省級示范高中或省級標準化高中。

10.商州區應屆考生如何填報商洛中學志愿?

答:商州區應屆考生在縣區錄取志愿批次填報商洛中學志愿。

11.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有何紀律要求?

答:統一招生報名開始前,各縣區、各初中學校可組織開展網上填報志愿技術輔導。統一招生志愿填報期間,嚴禁任何學校以指導為名組織學生集中填報志愿,嚴禁強制學生填報指定志愿。對違規干預考生填報志愿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追責。

12.商洛市普通高中招生如何分批次錄???

答:2023年,商洛市普通高中實行“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計分科目成績總和,依據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偡窒嗤瑫r,再按照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排序錄取。

具體分兩個批次進行,按照平行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第一批次:全市志愿錄取??忌驹柑顖蠼Y束后,在市上規定時間內,由市中招領導小組通過平臺直接完成全市志愿(商洛中學)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在本縣區批次的錄取。

第二批次:縣區志愿錄取。第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在市上規定時間內,由各縣區組織完成轄區內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全部招生計劃的錄取。

13.征集志愿補錄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報?

答:征集志愿補錄是第二批次錄取結束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一次補錄。

成績達到報考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均未被錄取的應屆畢業生,可在征集志愿補錄公告發布后的規定時間內,再次登錄“商洛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填報志愿、參加補錄。

已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填報征集志愿和參加補錄。

14.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外縣區普通高中嗎?

答:不能。除商洛中學外,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只能在本縣區范圍內招生,考生只能填報所在縣區普通高中。

15.在外省、外市就讀的商洛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能回商洛讀高中嗎?

答:可以。有兩種途徑:一是回原籍參加考試,考生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戶籍、學籍均在商洛市的其他考生具備同等錄取資格;二是正常轉學,考生在就讀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被參加考試地普通高中錄取,接續完成高一學籍之后,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向商洛市同類同層次學校申請,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跨省、跨市轉學到商洛市就讀。

16.特殊群體子女入學如何保障?

答:在商洛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隨遷子女,與商洛市的其他考生具備同等錄取資格。軍人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中省有關優待辦法執行。

17.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達到本縣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能讀普通高中嗎?

答:不能??蓤罂悸殬I中學或普通中專、技校、“3+2”分段培養等職業類高中學校。

18.被普通高中錄取后不及時入學注冊會怎樣?

答:招生學校向學生本人發放的錄取通知書,是新生入學和注冊學籍的唯一依據。學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高中報到,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可申請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過兩周,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滿仍未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

19.普通高中招生學籍管理有何規定?

答:錄取結束后,學生學籍屬被錄取學校,其他學校不得搶注,堅決遏制學生無序流動。嚴禁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為未被正式錄取的學生申請接續普通高中電子學籍;嚴禁為省內其他市、市內其他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杜絕無學籍、空掛學籍、學籍造假、人籍分離、一人雙籍、就讀年級與學籍年級不符、學籍信息錯誤等問題。

20.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如何接續?

答:普通高中學籍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取得畢業證書和轉學、休學、退學、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依據。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依據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結果,嚴格按照“人籍一致、籍隨人走”要求,為在規定時間內到校注冊的高一新生申請轉接電子學籍,經縣區、市學籍管理部門逐級審核后,接續普通高中學籍。

招生政策咨詢電話:

1.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3662

2.商洛市教育考試管理中心

0914-2321712

3.商州區科教體局

0914-2390673

4.洛南縣科教體局

0914-7322180

5.丹鳳縣科教體局

0914-3386835

0914-3322694

6.商南縣科教體局

0914-6366971

7.山陽縣科教體局

0914-8383791

8.鎮安縣科教體局

0914-5338158

9.柞水縣科教體局

0914-4325696

10.招生紀律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0914-2330985

本文來源:商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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